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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业务
会员招募

一、申请职位 

会员   

 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并愿意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出贡献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。

2、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,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和品德素质,符合入院条件,赞成本院章程者,由本人提出申请,中国国家书画院批准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院个人会员。

3、申请加入中国国家书画院会员需具备省级(含直辖市)美协、书协、或省级其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;作品优秀者。

   八大美院(中央美术学院、中国美术学院、西安美术学院、湖北美术学院、天津美术学院、鲁迅美术学院、广州美术学院、四川美术学院)相关专业人士,也具备申请资格。

4本院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一年。期满后,经审核合格自动顺延。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院章程,视情节轻重,给予暂停会籍、取消会籍处理。

 

三、申报材料

1、填写申请表(可下载或者复印);

2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1份;

3、省级(含直辖市)美协、书协、或其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证复印件;

4、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、艺术照(电子版);

5、职务、职称、获奖或者荣誉证书等扫描件;

6、个人简介(官方版400字以内);

7、学术文章(3000字以上);

8、个人作品24幅。

 

四、认定程序

1、申请人需先将申报材料的3468项,发至画院邮箱,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初审认定结果;

2、若申请人对于初审认定结果没有疑义,请将上述申报材料1-8项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国家书画院秘书处,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发放会员证或聘书;

3、中国国家书画院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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